【8.31暴動】涉太子站內彈叉襲擊乘客 3男生否認暴動等罪開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1/07 14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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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,3名男生被指在車站內襲擊乘客,被控暴動、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等7罪,3人否認控罪,案件今(7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有被告曾用彈叉射向車上乘客,和用雨傘擲向車廂。

被告為簡梓濱(21歲)、連俊雄(19歲)及卓嘉豪(24歲),均報稱學生。簡被控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,連及卓同被控在太子站參與暴動、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。連另被控在旺角站參與暴動及刑事毁壞罪,卓則被控搶劫罪。

控方開案陳詞指,民間人權陣線於2019年8月31日下午,在遮打花園組織舉辦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。晚上約9時許,示威者在尖沙咀區的車路架設路障和放火,並在9時半被警方驅散後湧入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一帶集結。

警方在晚上10時許沿彌敦道展開驅散,示威者隨即逃入旺角港鐵站。簡梓濱在太子站候車月台附近的扶手電梯嘗試逃跑時被截查,有傳媒片段拍攝到簡曾在彌敦道行車路手持雨傘與其他示威者聚集。

控方指,連俊雄被拍得身處彌敦道與非法集結人群中,後來在旺角港鐵站與示威者一同破壞車站控制室的玻璃窗,連拉開彈叉向破損的玻璃窗發射了1次,之後衝入一輛停於月台的列車首節車廂。

列車其後駛至太子站3號月台,數十名示威者離開車廂走上車站大堂破壞設施,連及卓嘉豪等示威者留在太子站月台,被拍得近距離挑釁車上乘客(包括證人 X 及 Y)。有示威者衝入車廂施襲,連在車廂外拉開彈叉射向X,卓則向車廂投擲1把破爛雨傘,兩人亦向X和Y施襲。X的傷勢包括頸部被刮傷和左下肋骨位置有瘀傷。

Z在太子站下車時用手機拍片,卓及其他示威者將她包圍,Z過程中被搶去手機,翌日有途人在太子站拾獲手機。Z及後求診時驗出的右手無名指上有瘀傷、觸痛及腫起,無名指末端關節活動受限。

控方指,3名被告有準備地前往並逗留在非法集結或暴動集結的人群中, 作為支持及或鼓勵,連及卓在暴動現場作出破壞、使用暴力和襲擊他人,簡亦嘗試逃逸,因此3人是有意圖並實質地參與了上述的非法集結或暴動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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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